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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9 从大学生施救落水者说起 善泽/文 今天原本打算看侵权case的时间,匀出来一点给这篇小文。起因是在校内上读到一篇同学的帖子,谈及最近湖北长江大学数名大学生为救落水儿童不幸丧生的社会热点事件。帖子的内容大概能代表相当一部分同学的想法:即,对几位奋勇救人者既未能考虑到自己的水性,又未能虑及身后之事,特别是家人亲友的感受而表示扼腕心痛,甚至有责难之意,同时也点出了当下政治宣传导向的问题。本来除了对死者表示钦佩与惋惜,对其亲属表示哀悼之外,不打算写点什么;但恰遇到这篇帖子,今天又和几位同学无意谈及此事,便来多几句嘴吧。 从网上的各种消息评论看,如今对于类似事件的讨论,多了更多视角来反思,少了“值不值”的论证,这应该是一种好现象。相信大家现今都能接受这样一个结论:在事后去做“值不值”的评价。也许在法律上的求偿问题出现之前,将“救人”与“自保”放在称上掂量的事情,并不值得大家花太多的时间——这并不是说,在“值不值”的问题上,无法进行技术性的探讨并得出一个或数个结论(当然很可能是新的论证的起点而非终结);而是说,这种命题的探讨,除了激化并不应当激化的矛盾、伤害已经被伤害的人之外,不会有其他更好的效果:这种讨论不仅可能陷入荒唐且空泛的泥淖,更可能成为对死者的亵渎与对生者的再伤害。 似乎,对于救人者“不自量力”、“不虑及亲友、家庭”的责难,恐怕也难以成立。此处,不必站在颂扬施救者的绝对高度进行道德辩护(如站在此高度,任何对施救者的批评都是苛责),仅做几点更加理性的分析: 其一,从长江大学事后发布的新闻[1]看,参与救人的同学有两组,一组人跳入江中游向远处的落水者实施营救,一组则“手拉手组成‘人链’,由江岸延伸至江水中配合施救”。这种营救组织发挥了效果:前一组同学直接救出了一名落水者;前一组同学与后一组同学配合又救出了一名落水者。即便在“巨大的洄流造成沙滩崩塌,致使人链突然“断裂”之下,岸边的老师和同学亦展开的自救和营救(从另一则新闻看,则是所有同学都加入了人链实施救援[2])。从事实可以看出,救人者在施救过程中,并非完全的不自量力,而且在当时的情况下,施救成功的可能性较大(从两名落水者被成功救起可见一斑)。无疑,导致悲剧产生的一大原因可能是,发生了沙滩崩塌、同学被卷入水流的突发情况;或者,某位人链组成者体力不支而松手——而无论哪一种情况的发生,恐怕都并非施救者在施救之前或之时能合理预见的。因此,似乎一个更加合理的推论是:救人者在救人之时,并非想着以自己的生命换取别人的生命,而是想着能成功的帮助他人脱险,且自己能全身而退;加之参与救援的同学有近20人,对营救成功几率的判断似乎也难言鲁莽。因此,对于施救者主观上鲁莽或轻率的判断,似乎不能当然成立。尽管存在太多的可能与评断,但是我认为,参与施救的大学生不是一个接一个的跳入江中,或是手足无措未能采取任何行动,而是选择更为稳妥与可靠的具有组织性的救援,仅从这一点上,我们便应该为施救者做出充分的肯定。 其二,我注意到,网上讨论的比较多的是对几名施救大学生不谙水性而下水营救的问题。乍一看,根据这种标准,无疑对于施救者的责难会更多一些,但是平心而论,这种标准并不公允。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在面临施救需要与否的不同前提下,对于一个人的判断能力的要求,是否应当施加相同的标准?例如,我们假设大学生是在江边相邀下水游玩,而并非为了救人而下水施救,此时其主观上对于自己能否免于溺亡的判断,是否要比在出现救人需要之时,来的更加容易?其对于自身熟悉水性、自救可能的判断,是否有更为充分的时间、做更为全面的判断?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曾经给自己做过这样一种辩护:“这是紧急/突发情况啊,你怎么能要求我像平时一样……?!”如果大家认为,在紧急/突发情况下,对于一个人合理反应的评估标准应当与在普通情况下的标准不同,那么同样:对于施救者而言,在有人落水、急需施救并可能成功的情况下,就其在当时情况下对自身施救能力的判断是否合理,是否全面,则不应用正常情况下的标准来衡量。申言之,在这一事件中,施救者能清楚的意识到自己不谙水性,放弃单个施救、而主要通过组成人链方式实施救援并成功救起两名落水者,其判断的合理性已近足够。毕竟,在灾难来临时,我们总是希望可能的施救者能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在对自己的施救能力与当下情境作出初步判断之后尽快进行援救,而“并不希望”施救者必须要对自己的施救能力作出全面、彻底、细致的评估后(这种评估往往只能在非突发情况下、存有足够的时间与相对平静的心态下方能实现)方采取行动——如果抛弃了这个公共政策考量,而对施救者对自身施救能力的判断是否理性提出过高过苛的标准,则不仅容易在在道德上诱发矛盾与恐慌,同时更可能在侵权法上得出并不公允的结论(例如要求救人者对于自身溺亡承担相当的责任)。 由此进一步说,对于施救者未能虑及其家庭幸福、亲友感受的责难,也就更难成立了——这种“不孝”的大棒子打下去,对于正常社会价值体系的构建,将是致命的一击。平心而论,本次事件中的施救者们并非完全的“舍己救人”——相反,他们很计较后果:正是担心自己也被卷入江中,正是因为担心自己不谙水性,他们才会组织人链,才会在当时的紧急情况下选择最迅速也是最有可能取得胜算的救援方式——可能在此时,施救者的脑海中没有双亲悲痛的泪眼,更没有家庭破败的悲哀,他们的脑海中也许正充斥着,在具有成功可能的情况下,如何在当时的情境下实施最有效的施救办法。让我们回到前面讨论过的第两个问题,在救援需求凸显、且成功几率当然存在的情况下,我们应当要求这些尚年轻的大学生们对其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考虑到多少呢?我们丈量这种考虑是否足够、是否全面的尺子,是否应当与那把在非突发情况、不存在救援需要的情况下的尺子一样长呢?各位,我们是不是都为自己有时候的“一心一意”而感动,而自豪?我们是不是都有过为了为了情人节那束最后的鲜花而不顾一切冲过斑马线、至今想来还嘿嘿傻笑的经历?我们是不是都有过带病坚持考试就想着把最后一题完成而获得A+,至今想来还骄傲不已的经历?我们是不是都有过冇着一股劲在deadline之前通宵熬夜就为了给客户一份精美的策划书,至今想来还觉得颇为值得的经历?如果你还在为了这些“自私”、“危险”的举动而感动或骄傲,那么你便不应该加入责难施救者的一方。很显然,当头脑中充斥了某一件事情而忽略了其他可能更为重要的考量(而意识到后者,恰又往往只能在在非突发情况下、存有足够的时间与相对平静的心态下方能实现)而做出第三者看来不可思议的举动的情况,不是生活中鲜见的一瞥,而是人类生活的常态;而当充斥脑海的事件不仅为社会所容,更为社会所倡之时,对这种常态的苛责,就更加显得无知与无理了。 由此而论,鼓励社会中的每一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采取其认为最合理、有效的方式进行营救,同时认同其营救之时的自我判断力相对降低、将营救是否成功作为第一考量因素,这不仅在道德上给予了施救者可得其所的空间,还有利于化解施救、被救两方法律争讼中的道德难题。 最后,就政府在这一事件中的宣传导向与方法,也不妨做点短评。在曾经历过法律责任道德化与社会道德整体下滑两重天的现今中国社会,政府如果稍不注意,就会陷入要么“无情”、要么“空泛”、要么“虚伪”的责备声中。很明显,当下的国人,早已远离了那个道德至上的神话转而担忧着无处不在的道德陷阱;同时又对身旁的无德之事无言以对,敢怒不敢言。因此,提倡“舍身救人”的口号一旦提出,招致的多是冷眼、怀疑乃至斥责。而行之无效的对不幸牺牲的施救者的遗属保护与救济又乏善可陈,更加剧了“舍身救人”不得人心的窘境。可行的方法也许是将“舍身”与“救人”分开解读:我们钦佩舍身精神,但真正要花大力气鼓励的是救人行为,是在允许施救者进行自我判断、选择合理方式的情况下的救人——否则,“救人”会随着“舍身”一道,被乐于自保的人群扔入垃圾堆;而本就为数不多的施救者,也会因为对“舍身”精神的过分提倡与“舍身”之后所遭遇的强烈落差,而变得反感与畏缩——这会让社会真正需要的“救人”行为,令人惋惜的一同消失。 或许最应该传达给社会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个体的信号是:救人未必需要舍身,更未必会舍身;而一旦不幸舍身,生者享有的不是曝光率的提高或荣誉光环的强行佩戴,更不是一次次重提伤心事的经历,而是一段足以抹去伤痕的时间与解决后顾之忧的持久帮扶。
[1] http://news.yangtzeu.edu.cn/changdaxinwen/news0910281158129KCG6612EGD8I8AH0G3H86.html [2] http://news.sina.com.cn/s/2009-10-25/052818902283.shtml 2009/10/6 麦城心情周日早,我一个人站在空旷的路边,很好的感觉——没有遮天的高楼,也没有喧嚣的人声,偶尔驶过的几辆小车,挟着浅浅的发动机的轰鸣一闪即过。这种静谧不仅不让我紧张,反倒多了一份自由与舒畅。我一般都会紧紧书包肩带,默记着书包里放入的课本和笔记;我还会下意识的看看便当袋里的饭盒,确认每一天都带上了勺子和小叉——这是我享受生活的态度:总想让自己的生活有条不紊,循序渐进;却又万分珍惜这其中迸出的插曲与刺激。即便在放荡不羁与有条不紊中,我会有意识的倒向后者,这并不代表我希望我的生活是那么的严格与准确,甚至有时候会奇怪的遐想,今天有一件突然的事情发生,打乱一天的计划,再利用一个晚上的时间,重新归零与调整。 这是我来到麦城一个月后的心态——新鲜感很快随着时间的流逝与日复一日的相同时刻表而消退,剩下的无非是一些最根本却又最重要的问题:你如何在这儿找到自己,如何在这里学会享受人生。 我很喜欢这里的公交车驶入站台的感觉,你闻不到刺鼻的汽油味,更不会有卷携而来的漫天飞尘。它就停在你面前,车门打开后,一定有一张可能是各种肤色的笑脸面对着你。我同样有感于当腿脚不方便的人士通过自助轮椅上车时的场景,司机会打开车门处的盖板,让自助轮椅能自动驶入车舱,然后司机会从座椅上下来,收起前排座椅,帮助这些人士将轮椅固定在车壁上,问一声可好,在得到确定的答复后,回到驾驶座,启动车辆。我大概经历过三次这种事件,每次整个车厢里的人们都会很安静地等待着整个程序进行完毕——这让我觉得很享受,也许我并不打算引入任何有关扶弱与互助的道德赞誉,我想说的是,我只是很享受这种静谧。大概在上海,你可以寻见更加感人的场景,你也可以瞥见更加美丽的画面,但是至少于我而言,这份静谧是难寻的,而在静谧之中的一些让人能喜欢上这份静谧的成分,怕是更难找到。我甚至庆幸我能够住在离校园有一段距离的地方,这给了我等待公交、乘坐公交的机会,也给了我在日常生活中除学校、公寓之外的第三个生活之所,我喜欢这种生活:它在有条不紊的节奏中,总让你发现一些让你有些感触、有些亲昵、有些让人砸吧砸吧嘴巴的新故事,新遭遇。 我从不认为我们可以真正成为消除文化隔阂的越洋大使——不是我不愿意这么做,而实在是所知与致用之学太过贫乏。有谓交流者,必先知彼此,方有深入之共同语言。而对于美利坚文化知之甚少的我,一个连酒吧也不会逛、连橄榄球规则都不懂的亚洲人,实在是太难融入当地人真正的生活圈子。也许最终可以做到,只可惜的是,恐怕你未必能在求学的同时,为打破这种文化隔阂做出太多的努力。但是并不妨碍麦城的美国人表达他们的友善与热情——我甚至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努力,也许他们自己都不曾意识到有些事情根本无法在短期内改变,甚至永远无法改变,不过他们总是在努力,在努力对你好,在努力希望你走的更近。也许这已然成为了他们的习惯,只可惜水土不服的是我们,畏手畏脚的也是我们,将更多生活的重心放在自己身上的,还是我们。我们总是那么复杂,那么敏感,那么矜持——也许一种身处异乡的恐惧感在心灵最深处绑架了我们,而我们却总认为真正的威胁来自对方:)。 我最喜欢的是我在法学院所拥有的那个Locker,当然,即便是形式上的所有权,也只有一年——但我对它的喜欢肯定超过了对我那个杂乱不堪的卧室的喜欢。第一,336是我喜欢的号码;第二,是它逼着我学会了怎么用美国这边绕来绕去的“转转锁”(这是偶发明的,要使用的同志们要记得申请我同意);第三,最为重要的一点,我喜欢在一个硕大的公共空间中,能拥有在相当程度上保护自己绝对隐私的空间的感觉——如果转转锁真的那么可靠的话。我可以把我所有的课本甚至lap-top放在上层,还可以把我的板鞋与外套塞在最下面的隔间里,还可以将笔记本和草稿搁在最上面的夹层里;我还一直在考虑如何利用柜门内侧的空间,也许哪天我该贴上孙燕姿的画像,让美国人知道我对流行音乐也是有追求的——诚然很肤浅……我也很喜欢打开与关上柜门的那阵声响,特别是当你听到一片声响群起之时而快乐的决定加入它们的时候——每天它宣告着我的到来和离去,分享我最私密的喜悦和不快。嘿嘿,也许毕业之时,最舍不得的物件,就是这个每天都要见上我几面的336号Locker了吧。 这就是当下在麦城的心情,喜欢这份规律中的宁静,更喜欢宁静中不多的那份声响。 我要另外找一个时间谈学习的感受。这篇文字,仅仅记录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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